视听资料作为刑事证据的特征有哪些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12-29 11:07) 点击:225 |
视听资料作为刑事证据的特征有哪些? 视听资料作为独立的一种刑事证据,除了具有刑事证据所共有的客观性、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、合法性以外,还有以下四个特征: (一)客观、准确、信息量大。视听资料能将案件事实的原始概貌客观、真实地记录下来,其内容既丰富又全面,使人一目了然。 (二)直观、生动、形象。视听资料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,可以将与案件有关的形象和音响、甚至案件发生的具体过程直观再现在人们面前。 (三)具有动态连续性。视听资料能动态、连续反映案件的全部情况,给人一种如临其境的感觉,有利于办案人员迅速感知现场的空间情况,对其他证据作出准确的判断。 (四)依赖于现代科技,易于保存。视听资料必须借助于特定仪器、设备及其特殊功能才能形成,它体积小,重量轻,易于长期保存。同时,视听资料也有其弱点,一是易被伪造、变造。二是视听资料被篡改、伪造后不易被发现,一旦采纳,能导致案件事实性质认定上的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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