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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合同期满有经济补偿吗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12-07 13:06)    点击:129

劳动合同期满有经济补偿吗?

  首先,我国《劳动法》第28条规定,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,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,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:

  第一:经当事人协商一致,劳动合同解除;

  第二: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,解除合同的;

  第三: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,仍不能胜任工作,解除合同的;

  第四: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,原合同无法履行,双方解除合同的;

  第五:单位经济性裁员,而解除劳动合同的。

  因以上五种原因,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,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,而双方合同期满,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,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,权利、义务终止,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。

 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,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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